当前位置: 浙江招生网 > 杭州招生学校 > 杭州大专学校 >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 > 学校新闻 >
时间:2021-01-25 来源: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 浏览:867次
1、设立国家助学贷款管理部门,为贫困生提供助学贷款服务。
2、实行国家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子每年可获得8000元奖学金。
3、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子每年可获得5000元的资助。
4、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学子可获得每年2000-4000元的资助。
5、按国家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子发放每月200元的生活补贴。
6、学院每学年开展学业优胜奖评比,最高可获得800元奖金。
7、就读我院“双证制”教育的学生可获得每年1500元的助学金,发放两年,共计3000元。
8、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获得每年2000元左右学费减免,共两年。
1983年9月,浙江省旅游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在浙江宾馆内创建。
1984年初,校址迁至杭州市杭海路324号,开设饭店管理和导游两个专业。
1987年,经省计经委、省教委批准,成立浙江省旅游学校,并保留浙江省旅游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成为当时全国建校最早的旅游中等专业学校之一。
2000年,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在浙江省旅游学校基础上筹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2002年9月,学院整体搬迁至萧山高教园区。
2006年11月,学院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等级。
2008年8月,学院被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确定为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2010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2015年9月,学院新建千岛湖校区并开始招生。
网上报名登记
提交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