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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20 来源:扬州市职业大学 浏览:360次
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专业: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国土测绘与规划、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应用化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通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光伏材料制备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会计、金融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应用英语、应用德语、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学前教育、体育教育、体育运营与管理、运动训练、休闲农业、园艺技术、风景园林设计、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信息统计与分析等。
普通文科类专业招生计划表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无性别和比例要求。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3、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4、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5、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6、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7、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8、对江苏省高考统招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对江苏省外高考统招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
9、江苏省外高考统招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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