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装卸机械操作与维修专业介绍: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初级(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中级(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高级(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破格申报条件: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后,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等有权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的技能竞赛,获得国家技能竞赛前十名,或部、省级技能竞赛前六名;获得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破格申报条件: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等有权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的技能竞赛,获得国家技能竞赛前六名,或部、省级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