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陕西招生网 > 西安招生学校 > 西安高中学校 > 西安市回民中学 > 学校新闻 >
时间:2021-04-28 来源:西安市回民中学 浏览:507次
西安往年回民中学收费标准
一、收费项目
全市从2013年春季开学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生学费标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取消自行车保管费。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实施普通高中免学费。公办普通高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仅包含住宿费。代收费项目包括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服务性收费项目仅包括伙食费。
二、收费标准
1.行政事业性收费
(1)学费: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按照2015年秋季学期以前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确定.其中,对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免收学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减免收费。除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外, 其他职业高中按文科每生每学期700元,理科每生每学期900元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学费。
(2)住宿费:城市学校每人每月20元,农村学校每人每月10元。公寓制管理的学校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代收费
(1)课本费:按照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规定的印张价格核定后的单本零售价格收取。
(2)学生健康体检费:按高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学年2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学年20元的标准收取。
(3)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按每生每次95元收取。
3.服务性收费
伙食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原则。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西安回民中学简介
西安市回民中学坐落于地处古城西安中心地带的北院门古文化街中段,占地约十二亩,是陕西省惟一一所政府命名的公办民族中学,是全国民族中学教育协会常务。学校历史久远,始建于1944年,当时名为陕西省立西安第一中学分校,1945年更名为陕西省立西安第三中学。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陕甘宁边区第三中学,1955年改名为西安市第十二中学,1958年西安市中学统一编号,改名为西安市第三十二中学。1981年间,经西安市教育局和西安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呈文,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82年9月17日正式定校名为西安市回民中学。
西安回民中学环境
学校的发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西安市常务副市长陈宝根、副市长张道宏等省市领导多次亲临学校,为学校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勾画出美丽蓝图。在市、区教育局大力支持下,按一级一类标准配备的理化生实验设备已经到位,4000平方米的科技综合楼即将动工
西安回民中学教学成就
近两年来,学校在多媒体教学取以及教育科研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牛海霞老师的课件《平面镜》(初中物理)获得全国一等奖,张晓宁老师的课堂实录《安塞腰鼓》(初一语文)在全国评比中获二等奖,严静老师的语文教学过程设计获陕西省教科所评比一等奖,多位教师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市、区获奖,其中在全国大型教育报刊上发表论文6篇。2004年牛海霞老师被评为“西安市十佳模范教师”,张宽锋老师在2005年云南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举行的比赛中,获男子A组软器械铜牌。
网上报名登记
提交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