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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联办学校名称 | 学制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眉山科学技术学校 | 五年制大专 |
机电一体化 | 四川省泸州市江南职业中学校 | 五年制大专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 | 五年制大专 |
会计 | 四川省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 | 五年制大专 |
1.学务部提出各专业招生计划建议方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查,并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2.学院跨省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报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3.学院在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与《学院招生简章》上公布。
1.学院实行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遗留问题。
2.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3.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4.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1.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三个档次:4000元、3000元、2000元;
学习一、二、三等奖学金:1000元、600元、300元(每期一评);单项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优秀奖、学科竞赛奖、发明专利奖、创业奖等100-5000元。企业奖助学金:华通造价奖学金、蓝光嘉宝奖学金、力方视觉奖学金等。
2.勤工助学: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还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3.生源地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本人申请,提供贫困证明,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6000-8000元。
4.服义务兵役学生补偿代偿政策:考入我院后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可获得学费补偿代偿,退役士兵退役一年后考入我院可获得教育学费资助。
5.其他资助措施按国家的相关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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