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成都招生网 > 成都招生学校 > 成都高中学校 > 彭州市第一中学 > 学校新闻 >
时间:2020-12-04 来源:彭州市第一中学 浏览:270次
彭州市第一中学收费标准
统一按照物价局标准收费。
彭州市第一中学教师语言文字行为规范
一、全体教师教学时必须使用普通话,语文教师要起带头俢。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班会活动,积极配合、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
六、积极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
彭州市第一中学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
一、普通话制度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二、规范字使用
1、作业书写规范,无错别字(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
2、学生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二简化、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
5、常年坚持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检查城市大街小巷宣传牌、门牌、广告语用字不规范情况。
上一篇:无
下一篇:彭州市第一中学2020招生计划
网上报名登记
提交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