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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22 来源:乐山师范学院五年制大专 浏览:297次
连班中职学校 | 对应中职专业名称及代码 | 专科专业名称 | 计划 |
南充市特殊教育学校 | 服装设计与生产管理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0 |
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 | 美术设计与制作 | 艺术设计 | 20 |
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0 |
宜宾市特殊教育学校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0 |
合计 | 50 |
1.报考对象限定为听力障碍残疾学生,要求生活能自理并且提供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的残疾证明。
2.年龄介于15周岁和25周岁之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考生符合四川省普通中考报考条件,已参加了四川省普通中考报名并取得中考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对文化课和专业课分别划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2.录取时依次按照”总成绩、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所填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缺额的学校和专业。
3.录取过程中同分情况根据以下原则执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相同,按照笔试单科语文、数学成绩顺序优先录取。
4.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6月30日17:00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与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5.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根据总成绩在缺额的的学校和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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