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招生要求
坚持充分展示、多元评价、择优录取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为学生提供充分展示自己的前提下,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的发展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关注学生的某一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关注学生的可塑性和后续发展的需要。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报名条件
1、在县教育局统筹全县普高、职高协调发展,给予我校招生在政策与经济大力支持的大环境下,学校积极对接各初级中学及时掌握初中毕业生去向,对初中毕业生入读中职率达到与入读普通高中比例大体相当的学校,除教育局给予表彰和重奖外,学校再给予相同数额的重奖。
2、积极探索适合贫困地区实际的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联合办学等有利于扩大招生规模的招生办法和做法。
3、把每年3-8月份定为招生宣传月加强招生宣传工作。
4、在巩固2008年招生成果的基础上,以国家资助中职学生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契机,抢抓机遇,努力进取,奋发向上,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克服困难,牢固树立人人招生,常年招生的思想,任务分解到科室、教研组并负责落实到人,并与初级中学结成对子,抓好“初级中学保招生,职业中学保控辍”工作。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报名方式
本年度县职高只实行秋季招生,以学生填报中考的志愿为依据,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生指标任务数录取。一经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再次录取。对往届初中毕业生凭毕业证和政审考查免试注册入学。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注意事项
社会培训结合主干专业建设,适应社会需求,主动对接劳动、扶贫、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大力开展职工岗位培训、城镇下岗再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培训、返乡农民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各种培训。要加强培训与鉴定工作,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对职业培训的引导作用,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