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苏招生网 > 盐城招生学校 > 盐城大专学校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学校新闻 >
时间:2021-02-20 来源: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浏览:283次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专业:
助产、护理、中医康复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临床医学、卫生信息管理、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中药、药学等。
江苏省内招生计划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色盲色弱者不得报考医药卫生类专业。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其他专业对性别无要求。
3、考核方式:学生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统一普通高考。
4、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5、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6、学校按照不同招生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7、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8、学校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江苏省内考生排序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比较其选测科目等级高低。考生总分、选测科目等级相同时,则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9、江苏省考生必测及技术科目需达到合格或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及以上。选测科目不限,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3+2类)等级要求为1C1D及以上,其他招生类型无等级要求。
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水平全面提升。获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骨干专业5个、省级A类品牌专业1个、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1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5个、省高校重点专业群3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央财支持建设专业2个;有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2个、国家规划教材13本、省精品教材3本、省重点教材11本、中国医学教育慕课联盟优秀在线课程项目2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优秀典型案例”项目1项、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省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建设项目2个、省产教融合实训集成平台项目1个;培育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4个。
学校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明显。现有校内外专、兼职教师912人,校内专任教师376人,其中教授39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294人,博士学位教师47人。有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教学名师1人、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7人、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5人、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6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3人。
网上报名登记
提交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