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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04 来源:贵阳新城职业学校 浏览:402次
1、具有本省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原则上省属院校面向全省招生,地方院校面向本地区及附近地区招生。
招生录取方式:“五年一贯制”实行“文化课 术科”的考试形式。其中,文化课科目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各试点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
术科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音乐、体育和美术专业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1、凡符合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应、往届初、高中生毕业生均可报读,本校招生纳入国家大、中专招生计划。
2、基本条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有志青年;男女不限,年龄14-20周岁;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病史;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未正在被国家机关侦查、起诉、审判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未参加非法组织,表现良好,品德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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