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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11 来源: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浏览:423次
招生要求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顺序志愿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控制在110%以内。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外语语种:英语。
5.身体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Z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建议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本校师范专业;报考美术类考生不能有色弱、色盲。
6.学校视各专业生源情况,对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
师资力量
学校有专任教师248人,具有高级职称75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200多人。1个团队入选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人入选广西高校卓越学者,4人入选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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