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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11 来源: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浏览:421次
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西经济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艺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对区招生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区招生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师资情况
学院由成功企业家广西凯宁投资集团董事长、广西民办教育协会会长肖开宁创办,并担任董事长。学院聘请教育家、行业专家和企业家担任院长、客座教授和顾问,拥有一支专业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实战经验丰富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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