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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04 来源: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浏览:485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困难学生补助。学校建立有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
有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1970年,上海市卫生学校全迁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建校办学,学校更名为云南省楚雄卫生学校。
1980年,学校成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1993年,被省政府审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
2001年,被重新确定为全国重点中专学校。
2006年,学校升格为高等专科层次,更名为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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