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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15 来源: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378次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对象:应届高中毕业生。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2)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3)专业确定: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即按投档成绩(艺术类考生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志愿间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分数相同的情况原则上安排在同一个专业。
注意:煤矿开采技术、人物形象设计、会计(中澳合作办学)3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4)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
(5)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技术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面向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其中会计(中澳合作项目)是我校与澳大利亚堪培门学院合作举办的会计专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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