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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13 来源: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浏览:392次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对象:应届高中毕业生。
1.投档原则:学校严格遵循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和录取照顾政策。
2.专业安排: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原则上安排在同一个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3.艺术(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学校遵循各省(区、市)艺术(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依据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区、市),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的省(区、市),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在江苏省录取中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D(选测科目)5合格(必测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若其他各省(市、区)对录取原则有明确要求的,学校参照执行。
5.男女生比例: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6.外语语种要求: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7.录取体检标准:学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护理、婚庆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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